汕头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下周一恢复开放 法院建议市民选择“不接触”方式办理业务

共有74位读者访问过此文发文部门:15vip太阳集团官网发布时间:2020-02-15 03:34:18发布人:主站复审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且方便群众开展诉讼活动,自2020年2月17日起,汕头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疫情期间,确因情况紧急或者特殊原因,必须到法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的,应按相关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务必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防疫检查。
为降低感染风险,疫情期间,汕头中院建议市民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相关事务:
1、需要办理一审民商事立案及执行立案的,请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sfw.gdcourts.gov.cn/)网上立案并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材料;
2、需要办理一审行政立案、提交再审材料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咨询电话:0754-88933115;
3、当事人申诉信访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咨询电话:0754-88933105;
4、当事人需要办理上诉、递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缴费退费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
5、其他查询咨询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
汕头中院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33号,联系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蒋涛,电话:0754-88933115,邮编:515041。
汕头橄榄台综合报道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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