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妇委会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工会委员会、妇委会工作。
2.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履行工会“参与、建设、维护、教育”四项职能,负责筹备和组织召开“双代会”,落实教代会“讨论、审议、决定、评议”四项职权,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利。
3.负责做好学院工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做好妇女工作,协助人事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工会专户财务工会经费出纳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组织的经费审查工作。
5.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学院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6.完成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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