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汕职院科[2019]3号
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决定积极组织相关教师(科研人员)参加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详见广东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资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申报程序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院限额申报2项。请参加申报的教职工填写项目申请文件(详见压缩文件夹“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文件”),于2019年2月20日前,提交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450891722@qq.com。根据广东省社科工作办课题申报要求,我院的申报材料暂时无需进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
我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上报。请准备申报的教职工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黄晓丹:15767711776(短号661776) 邮箱:450891722@qq.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文件
科研设备处
2019年1月15日
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