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补报的通知
汕职院科[2019]13号
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根据《关于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补报通知》(附件1)的文件精神,我院决定积极组织相关教师(科研人员)参加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报范围与限额
1. 广东省个人或集体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成果(论文、著作、调研报告)均可申报,发表、出版、采纳时间不限;
2. 本次申报工作中我院限报2项,若申报数量超过申报限额则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遴选。
二、申报程序
请申报人认真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补报)》(附件2),并于2019年4月8日下班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Baker.D.HUANG@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申报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部门/学系+申报人姓名”,并报送纸质版申报书一式六份(含原件一份,其余可复印)至科研设备处。
科研设备处将于2019年4月9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集中审核工作,若申报数量超过我院申报限额则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遴选,并将符合申报要求和格式规范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盖章,报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工作办公室,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请准备申报的教职工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黄 东:13670394715(634715)
办公电话:0754-83582573
附件1. 关于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补报通知
附件2.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补报)
附件1. 关于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补报通知.pdf
附件2.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补报).doc
科研设备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