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职院科[2019]13号 关于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补报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设备处  发布时间:2019-04-03   浏览次数:11

关于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补报的通知


汕职院科[2019]13号


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根据《关于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补报通知》附件1的文件精神,我院决定积极组织相关教师(科研人员)参加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报范围与限额

       1. 广东省个人或集体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成果(论文、著作、调研报告)均可申报,发表、出版、采纳时间不限;

       2. 本次申报工作中我院限报2若申报数量超过申报限额则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遴选。

       二、申报程序

       请申报人认真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补报)》(附件2),并于201948日下班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Baker.D.HUANG@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申报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部门/学系+申报人姓名”,并报送纸质版申报书一式六份(含原件一份,其余可复印)至科研设备处。

       科研设备处将于201949前完成申报材料的集中审核工作,若申报数量超过我院申报限额则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遴选,符合申报要求和格式规范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盖章,报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工作办公室,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请准备申报的教职工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13670394715634715

办公电话:0754-83582573

 

附件1. 关于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补报通知

附件2.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补报)



附件1. 关于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补报通知.pdf

附件2.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补报).doc


科研设备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