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的通知
汕职院科〔2019〕37号
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办”)《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项目申报通知》(详见附件)的文件精神,我院决定积极组织相关教师(科研人员)参加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研究内容
1.项目主要扶持广东特色和优长学科的发展,加强对岭南文化的研究,加强广东思想史和广东历史文化名人的专题研究,着力推出体现我省特色、代表我省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特别委托项目将根据上级部门通知另行组织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有助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的基础研究,以及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应用研究;岭南文化项目的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
3.学科分类: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分二十二个学科组接受申报,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含民族学、宗教学)、历史学考古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图书馆情报及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新兴交叉学、港澳台特区问题研究、华侨华人国际问题研究、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岭南文化项目作为独立项目类别接受申报,不划分学科组;
4.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由项目申请者自主申报。
二、资助金额、申报限额、研究年限与预期成果要求
1.项目单项资助经费5万元。项目立项数待省社科规划办批准后补充发布;
2.项目原则上要求2至3年内完成;
3.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每个项目可单独选定以上一种或同时选定两种成果形式。
三、申报条件
(1)一般项目、岭南文化项目的申请者如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能超过35岁(1984年8月20日之后出生);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2019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四、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仅接受单位汇总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项目须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操作方法及要求见系统通知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3.请申报人于2019年8月13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科研设备处将于2019年8月14日完成申报材料的集中审核工作。对符合审查要求的申报书,我处将通知项目负责人于8月20日前提交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到金园校区,由我处汇总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完成申报推荐工作。
项目申请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省社科规划办将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请准备申报的教职工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黄 东:13670394715(634715)
办公电话:0754-83582573
附件.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汕职院科〔2019〕37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项目申报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