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广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库成果的通知
汕职院科〔2019〕38号
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办”)《2019年<广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通知》(以下简称《成果文库》)(附件1)的文件精神,我院决定积极组织相关教师(科研人员)参加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沿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
2.申报的成果必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包括:(1)结项等级为“良好”或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或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2)受到其他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截至申报时已经结项的项目成果;(3)全部完成但未受任何资助的成果(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完成的成果除外)。申报的成果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
3.申报成果的形式为专著,教材、译著、研究报告、论文、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
4.申请人必须是所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申报的成果须由三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人须承担信誉责任;
5.跨学科的成果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
请申报人于2019年9月19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科研设备处:
1.《〈广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3份(附件2)(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6套、成果概要6份。成果打印稿和概要均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
3.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或受其他各级各类项目资助的成果申报,须提交项目结项证明2份(例如结项证书复印件);
4.电子光盘2张(内容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材料等所有申报数据),须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科研设备处将于2019年9月20日完成申报材料的集中审核工作,对符合审查要求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盖章,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完成申报推荐工作。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以已出版成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省社科规划办将通报批评,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
请准备申报的教职工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黄 东:13670394715(634715)
办公电话:0754-83582573
附件1. 2019年《广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通知
附件2. 《广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
汕职院科〔2019〕38号 关于申报2019年《广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库成果的通知.pdf
附件1.2019年《广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通知.pdf
附件2.《广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