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职院科〔2020〕35号
关于组织申报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院)、中心(馆):
根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学会函〔2020〕13号)(详见附件)的文件精神,我院决定积极组织相关教师(科研人员)参加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资助额度与研究期限
本次申报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一)重点课题由学会发布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一般课题由申报单位予以资助保障。一般课题待中期评估后预期成果突出者给予后期资助,不合格的予以撤项。申请人要根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重点课题设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课题指南仅提供选题参考,申报者可据此自行设计具体课题,也可根据不同区域或行业企业的不同特点及其要求另行设计具体课题,一般课题由申报者自主设计选题。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待评审后确定。
(三)若项目设立必要的子课题和实验校要在申报表中说明,并接受申报单位管理。
(四)本年度课题坚持面向职业教育全领域和相关方面,分为社会关注、教育关注、学校教师关注和国际比较四类,申报者可结合自身工作需要和研究兴趣专长进行选择。
(五)课题原则上要在两年内完成,应急课题可在半年内完成,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不超过1年,基础研究课题一般不超过2年。
二、申报要求
(一)在研的学会课题不得申报。
(二)已承担多项教育科研项目者的不得申报。
(三)不得以受到国家科研基金资助的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四)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学会课题的,须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五)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学会课题。
(六)凡以学会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 5 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不得低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结题鉴定细则》中的相应要求;获准立项的《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学会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三)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四、申报程序
(一)本次申报由单位集中审核后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请申报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与论证活页(详见附件),并于2020年8月12日前发送电子版申报书至o_gjs@stpt.edu.cn,经我处形式审查通过后于2020年8月14日前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一式六份(夹于申报书内)至金园校区科研设备处办公室,由我处汇总盖章后报送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完成申报推荐工作。
请准备申报的教职工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陈希媛:13715886775(666775)
附件.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学会函〔2020〕13号)
科研设备处
2020年7月30日
附件.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rar